2017年部门预算经漳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预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漳州市布袋木偶传承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承担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布袋木偶戏与木偶头雕刻的相关具体工作,搜集、整理、抢救濒临失传的布袋木偶戏与木偶头雕刻古老剧目、传统唱腔等资料,建立布袋木偶戏与木偶头雕刻信息库。
2、指导全市布袋木偶戏与木偶头雕刻传承保护计划的实施,定期开形布袋木偶戏与雕刻传承活动,培养布袋木偶戏与木偶头雕刻青年人才队伍。
3、创作布袋木偶戏与木偶头雕刻舞台艺术精品。
4、进行闽南本土文化及布袋木偶戏与木偶头雕刻艺术理论的研究,组织实施研究成果的发表。
5、定期进行对台、对外文化艺术交流,定期举办布袋木偶戏与木偶头雕刻学术研讨、展演及公益活动,交流、推介、宣传闽南本土文化及布袋木偶戏与木偶头雕刻艺术。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漳州市布袋木偶传承保护中心属公益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0人,在编43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漳州市布袋木偶传承保护中心主要任务是:
1、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更好的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中来,认真贯彻党的文艺方针,继承发扬优良传统,紧跟时代前进步伐,谱写社会主义文艺新的辉煌篇章。
2、争取在2017年,拍摄一部木偶电影。
3、2017年,计划创作排演大戏一部。
4、拓宽演出市场,争取年收入120万元。
5、积极开展对台、对外演出活动,弘扬民族艺术,扩大漳州市布袋木偶传承保护中心的知名度。
6、开展对台文化艺术交流,拟筹备举办台湾木偶剧团来漳展演活动。
7、加强第三产业木偶头雕刻、工艺制品的市场运作争取创收。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 漳州市布袋木偶传承保护中心收入预算为515.5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6.4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15.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6.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4.5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4.65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96.4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377.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退休工资及遗属补助、公益演出等。
(二)住房保障支出18.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积金缴纳。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由于中央或省级项目拨款需各项目申报批复、审核、入库建档后才能下拨,暂不纳入本次预算统计范围。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出国(境)演职人员的签证办理手续费、往返机票、食宿等费用。出国(境)目的是为了参加各国木偶艺术节比赛、友好协会等组织的文化艺术交流及展演、商演等演出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木偶界及国内、台湾等地的业界人士来漳文化交流的接待以及日常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叁辆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演出车辆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公共财政预算总计安排0个项目,安排资金0万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附表